星期六, 22 11 月

單親孕婦車禍流產求償41.8萬 法院判違規駕駛賠1萬8原因曝

單親孕婦遭李男違規駕駛撞傷後流產,提告求償41萬,法院認流產與事故無關,判賠1萬8千多元。示意圖。(資料照)

單親孕婦遭李男違規駕駛撞傷後流產,提告求償41萬,法院認流產與事故無關,判賠1萬8千多元。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顏姓孕婦騎車與開車李姓男子發生碰撞,她懷孕5、6周,事故後一周內流產,提告求償41萬8653元。法院審酌醫療紀錄,認為精神壓力可能導致流產,但與車禍無直接因果關係,僅判李男賠償1萬8829元。

2021年早上,李男開車與騎機車的顏女發生碰撞,顏女受有腹壁挫傷、右小腿挫傷,當月底進行藥物流產。

顏女主張,流產與事故有因果關係,她與未婚夫同住,育有兩名尚未成年子女,並非未婚夫所生,事故後因身心狀況,要未婚夫協助生活起居,但未婚夫需上班無法全天照顧,只好額外僱人接送子女上下學及處理家務,因車播被迫離職,請求李男賠償醫療費、安胎照護費、看護費、機車損失、薪資損失與精神慰撫金等,共計逾41萬元。

法院指出,根據醫院資料,顏女在事故2天前就被診斷胎兒無心跳,胎體雖可見但已無發育機會。事發當日,顏女到奇美醫院急診,醫師也未觀察到胎兒心跳,醫療報告認為,懷孕未滿6周本就難以確認心跳,除非重大撞擊損及骨盆腔,否則早期胎兒不易因車禍直接受損,顏女事後流產雖可能與身體或心理因素相關,但難以證明與車禍直接有關。

法院最終僅認定李男未注意來車、貿然左迴轉構成過失,對顏女造成輕傷與財損,李男在刑事部分被依過失傷害罪判刑2月,民事認定顏女損害包括醫療費990元、交通費4100元、機車修理費1萬2994元、工作損失1萬305元與精神慰撫金2萬元,共計4萬8389元,其他請求駁回,不可以再上訴。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