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務員拒絕收錢並通報政風單位,案件由法務部廉政署介入調查,並移送地檢署偵辦;林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資料照)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新北市林姓男子不舍自家違建將被拆除,拆除大隊現場勘查時,當場掏出5千元現金,試圖賄賂公務員,還說「一點點,就幫幫忙」、「如果要拆就通知一下,我們自己拆」,公務員當場拒絕並通報政風。全案經法務部廉政署調查,林男坦承犯行,檢方最終給予緩起訴處分,須支付2萬元給公庫。
起訴指出,林男名下位於新北市汐止區的建物,經人檢舉涉及違章,範圍包括原建物、增建樓層與頂樓鴿舍,均未經建築許可及使用執照核准,屬違章建築。
去年9月,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人員前往現場勘查,發現建築確屬違建。林男當場表示「這個一點點,就幫忙」、「如果可以就緩拆」、「如果需要拆,就通知我們自己拆」,並從口袋掏出5千元現金,意圖行賄公務員換取拆除寬限。
該名公務員未受誘惑,拒絕收錢並通報政風單位。案件由法務部廉政署介入調查,並移送地檢署偵辦;林男到案後坦承犯行。
檢方考量林男無前科、素行尚稱良好,所涉賄款金額不高,且未造成實際影響拆除程序,最終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行求賄賂未遂罪」規定,給予緩起訴處分一年,並命其向公庫支付2萬元。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