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S拒绝担任大S子女共同监护人。S妈悲叹要露宿街头
台媒曝:小S拒绝担任大S子女共同监护人。S妈悲叹:要露宿街头了。具俊晔放弃继承权,汪小菲接盘房贷。
前两天看到一条新闻,心里就咯噔了一下,大S去世之后,具俊晔放弃台北信义区的房产继承权,两套房子都给了霖霖和玥儿。
汪小月每个月给两个孩子承担20多万新台币的房贷。这件事本身已经很让人感慨了,而更让人想不到的是S妈黄春梅的一句话:我没有继承权,以后会被赶出去,只能露宿街头。
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这是在抱怨呢,还是在给小S施加压力?
大S名下的两处房产中,一处是她自己的住所,另一处则是和黄春梅一起居住的房子。具俊晔放弃了继承权之后,把房子全部留给了自己的孩子们,外婆还想继续住在那里的照顾外孙、外孙女,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人真的把外婆赶出去的,但是黄春梅却说得很坚决,仿佛明天就会流落街头一样。
这句话听上去好像是在对别人说话,其实可能是在对小S说。
台媒爆料出小S不接受大S的孩子共同监护人的身份。孩子没有妈妈,姨妈也不愿意接替监护权,外婆又哭诉自己会被赶出去——这三件事情放在一起看,矛头就很明确了。
小S拒绝的原因并不是冷漠。监护人不是随便挂个名字就可以的,要拿出真金白银来管孩子的钱,替孩子做决定,和前夫协商解决财产问题。台媒曾经报道过大S去世之前大概有200万人民币左右的存款,当台媒询问黄春梅这件事的时候,她表示没有权利去回答。就连存款数额都是个谜了,那么监护人要接手的事情又会有多么复杂呢?
小S也有三个女儿需要抚养,同时还要经营自己的事业和生活。如果她获得了监护权的话,那么就等于要和汪小菲长期接触,要管理两处房产的所有权,还要解决具俊晔遗留下来的财产问题。这并不是随便帮忙就可以的,而是把自己卷入了一场没有尽头的拉锯战中。
黄春梅的话听起来很可怜,但是仔细想想又站不住脚。汪小梅每个月要还20万左右的房贷,就是为了给孩子和外婆提供一个可以居住的房子,如果他真的要把人赶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