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0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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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8年的著名人權捍衛者郭飛雄(原名楊茂東)獄中度過其59歲生日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8月2日,本網獲悉:今天8月2日是獲刑8年的人權活動家、著名人權捍衛者郭飛雄的59歲生日,他將在監獄裡度過他的生日。郭飛雄先生因人權工作三度入獄,刑期共計19年; 郭飛雄此前兩次被判刑共計11年,2023年5月11日再次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8年,獄中曾持續絕食,體重一度降到41.5公斤。 楊茂東簡介:筆名郭飛雄,1966年8月2日出生,湖北省谷城縣人,律師,獨立作家,新公民運動和南方街頭運動踐行者,著名人權活動家,中國在押政治犯。 2005年4月,曾因申請反對日本右翼的“五四”抗議遊行,而被北京市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刑拘15天;同年7月,又因參與廣東省南海、佛山、番禺等地的民間維權工作,尤其是參與太石村罷免事件,提供法律援助,並在個人網頁上網友通報太石村事件的進展信息,遂於9月13日被廣州省番禺市警方刑拘,直至12月27日才獲准釋放;2006年8月,高智晟因發起絕食接力活動而被捕,郭飛雄展開營救活動,隨即被廣東警方以“非法經營罪”刑拘,並遭遇到包括“用電棍擊打性生殖器”等方式的刑訊逼供;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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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平陽縣水頭鎮鳳卧堂基督教教會案黃益梓牧師、李永峰遭批准逮捕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8月3日,本網獲悉:溫州市平陽縣水頭鎮鳳卧堂基督教教會案黃益梓牧師、李永峰兩人遭批准逮捕。黃益梓牧師案,律師多次去 平陽公安、平陽檢察等相關單位反映,均沒有見到辦案人員。刑訴法規定,檢察院審查批捕案件可以聽取律師意見,但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檢察院徑行批捕顯然違法。中共當局進行宗教迫害連法律的遮羞布也不顧了。 黃益梓:1974年10月22日出生,浙江省人,溫州市平陽縣水頭鎮鳳卧灣村公民,基督徒,溫州市平陽縣水頭鎮鳳卧堂教會牧師,中國在押良心犯。 自幼生長於基督世家,在家族中屬第四代基督徒;受基督文化影響,其自14歲起即開始跟隨牧者參與探訪等服侍活動,後於17歲時開始受感呼召而去傳道,28歲時被按立成為牧師,30歲時發起中華神州神學院;故此,其歷經神學裝備與訓練,逐漸成為浙江溫州地區備受基督徒們廣泛尊敬的牧者;然而,2014年初,一場經由中共浙江政府(尤以溫州地區為典型)掀起的大規模強拆教堂十字架運動(又稱“十字架風暴”),將其等基督教牧者推上了風頭浪尖,遭政府有計劃的無情打壓; 因當年有逾400處教堂建築或十字架被浙江當局拆除,而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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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凱律師:我給青島市司法局發送律師函,要求保障我的合法執業權益

2023年7月9日我給青島市司法局、青島市律師協會的律師函,要求保障我的言論自由,不要違法的組織公權力投訴我、違法對我刪帖封號。青島市司法局鄧煥禮局長安排青島律協給我回了函,但此後,我被永封了四個微信公眾號、兩個視頻號、一個微博。 更是在2024年7月4日,以我們致函全國人大“廢除尋釁滋事罪的立法建議”為炒作,非法對我們停業處罰。 所謂的行政處罰屆滿,青島市司法局仍然超期違法故意不及時給付我的律師執業證書以及存在其他違法行為,2025年7月27日,我再次公開給青島市司法局發送律師函,要求保障我的合法執業權益,並就其違法行政行為採取措施及時給予道歉賠償。 下圖是致函的內容。 文章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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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3年的江蘇南通市通州區74歲的法輪功學員潘漢玉女士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8月3日,本網獲悉獲刑3年的江蘇南通市通州區74歲的法輪功學員潘漢玉女士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潘漢玉:江蘇南通市通州區法輪功學員,女,1951年生,2025年74歲。南通市石油化工機械廠退休職工,家住南通市通州區平潮鎮。一九九七年開始修鍊法輪功,1999年7月中共當局開始大規模迫害法輪功後,潘漢玉因堅持修鍊法輪功,曾多次被劫持到南通洗腦班、江蘇(興化)洗腦班強制洗腦迫害,三次被勞教,在南京兒子家時被南京公安綁架、判刑三年。2011年在被勞教期間,她曾被酷刑摧殘。 潘漢玉女士2023年3月7日因為發放法輪功資料被當地派出所抓捕,被通州區國保關押迫害,一直不知其具體情況,後得知潘漢玉已被判刑3年,目前被關在南京女子監獄。刑期至:2026年3月6日。 文章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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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基督教「生命之道」教會遭受迫害的情況通報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8月4日,本網獲悉中國大陸基督教生命之道教會遭受迫害的情況,現在通報如下: 遼寧瀋陽、大連、本溪多地基督教生命之道教會遭受迫害,罪名均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其中“瀋陽賽爾特教會”受迫害苦格外嚴重,多名基督徒遭到專案組辦案人員毆打,要求承認自己所信為邪教。近期也有幾名基督徒被取保。 湖北隨州基督教生命之道教會被指控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一案,法院採取了分案的模式,最近在不斷召開庭前會議和開庭。律師們認為分案不利於查清事實,變相剝奪了公民的知情權和辯護權。20多名基督徒均不肯認罪,堅持自己所信的是基督信仰。 文章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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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刑事拘留的阜陽麥種歸正教會張森牧師之妻徐超師母的代禱信

弟兄姐妹平安: 我是阜陽麥種歸正教會張森牧師的妻子徐超,我丈夫於2025年7月9日因信仰的緣故被刑事拘留。 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請問我們信耶穌基督何罪之有? 雖然憲法如此規定,但我們作為基督徒,卻從2021年以來一直遭到宗教迫害,我們教會被取締,向政府部門申訴,材料卻被拒收。這四年來我們家庭不斷被驅趕、騷擾、污衊、威脅和跟蹤。我們家門口被裝監控,我們的電動車和汽車被裝定位器,甚至我們的電腦和手機上也被安裝定位和監聽…… 到底是誰在違法? 我的孩子問我:媽媽,警察為什麼不讓我們聚會?為什麼打爸爸?為什麼把爸爸關起來?警察不是保護我們的嗎?我不知道怎麼回復他們的問題。孩子們想念爸爸,在長期的逼迫中也導致我的孩子身心靈都收到嚴重摧殘! 2024年3月,阜陽市穎州區腰庄社區人員在沒有告知我的情況下,拿走我家門口的安防設備。請問這是什麼行為?當我報警並提供了監控證據,最終警員回復我:上面領導說這是辦案需求。 請問社區有什麼權利辦案?辦案就可以違法嗎?辦案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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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3年的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富裕縣70歲的法輪功學員袁洪英女士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8月4日,本網獲悉獲刑3年的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富裕縣70歲的法輪功學員袁洪英女士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袁洪英: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富裕縣法輪功學員,女,1955年生,2025年70歲。一九九六年九月,袁洪英開始修鍊法輪功。袁洪英因堅持信仰,曾四次被中共抓捕、關押,一次勞教、一次判刑,累計陷冤獄5年半。 袁洪英老2025年2月5日在哈爾濱火車站候車室被哈爾濱鐵路派出所警察抓捕,隨即被刑事拘留,關押在哈爾濱第二看守所。後遭批捕、起訴。2025年7月中旬,袁洪英被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判刑三年。刑期至:2028年2月4日。 文章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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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抓捕的湖北隨州市桐隨基督教教會負責人、「隨州教案」受害人楊治金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8月5日,本網獲悉遭抓捕的湖北隨州市桐隨基督教教會負責人、“隨州教案”受害人楊治金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楊治金:1949年2月13日出生,別名楊志金、楊治全等,河南省南陽市人,南陽市桐柏縣月河鎮沈庄村公民,基督徒,“全範圍教會”湖北省隨州市桐隨教會負責人,“隨州教案”受害人,中國在押良心犯。 全範圍教會(又叫重生派,也叫生命之道教會)作為中國基督教新教的一個教派,自1984年由河南籍牧師徐永澤(又名徐彼得,1996年因建立和發展教會被中共當局判囚3年入獄,出獄後於2000年4月開始旅居美國)建立以來,雖遭中共政府對民間宗教信仰的一貫性打壓迫害,但依然因最先開辦神學培訓,堅持培訓了大批傳道人,到全國各地去傳道,使其教派的信徒成員多達數百萬(又有估計上千萬)之多;在此期間,其作為早期信徒,因受感呼召而積极參与教會事工,被全範圍教會創始人徐永澤牧師任命為桐隨大片區(即豫鄂兩省交界的‌河南銅伯縣-湖北隨縣區域)教會負責人;又因其在所轄區域組織進行教會系統的教導、講道、門徒訓練和“重溫婚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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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權律師盧思位今天刑滿獲釋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8月5日,本網獲悉:四川人權律師盧思位今天刑滿獲釋。 盧思位律師的妻子張春曉今通報:“今天早上9點我妹妹和一個朋友到看守所門口接思位,等到10點28分,妹妹接到思位電話,說他已被政保接到某司法所。妹妹和朋友立即過去接他,剛才已經跟我視頻了幾分鐘,看上去狀態還好。給大家報個平安!感謝你們一路陪伴與支持!祝各位一切順利!請多保重!” 盧思位律師簡介:1973年1月9日生,四川省知名人權律師,辦理過成都紀念「八九六四」酒案,是成都「四君子」之一張雋勇的辯護人,曾代理 十二港人“偷渡案”、余文生 、王藏 、覃永沛 、陳家鴻 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 2017年,盧思位律師就發起公民聯署,呼籲全國人大成立特別調查委員會,就“709”系列案件是否存在強迫服藥等酷刑進行獨立調查,調查委員會的組成人員應當包括律師和公民代表,並向公開調查結論。廈門聚會案發生後,盧思位律師受到傳喚及威脅,並被禁止出境。 2020年4月24日盧思位律師因辦理過廣西律師陳家鴻「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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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桂秋(謝陽前妻)對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余丹的控告信

致: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抄送: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 控告人:陳桂秋,謝陽前妻 被控告人:余丹,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 控告事項: 嚴重違法審判、濫用職權、剝奪辯護權、程序不公、逼迫被告自證其罪,踐踏法治與人權。 尊敬的各級司法機關: 我叫陳桂秋,是謝陽的前妻,也是他兩個孩子的母親。我懷著極度悲憤與強烈的控訴意願,向你們舉報並控告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余丹在2025年7月30日審理謝陽一案中的嚴重違法行為! 一、漠視法律,剝奪謝陽辯護律師閱卷權利,違反程序正義 謝陽被控的案件長達18卷,超過2000頁,卻在長達數月的庭前準備期中,律師從未被允許複製案卷。李國蓓律師和李貴生律師屢次依法申請閱卷、複製案卷,均被長沙中院以所謂“全案涉密”為由拒絕。然而,直到庭審當天,律師才發現所謂的“秘密”只是謊言——18本案卷中竟有8本沒有任何密級標識! 既然未定密,就不能剝奪律師的複印權,這不是法官應知的基本常識嗎?這不是惡意剝奪謝陽的辯護權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