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8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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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3年的遼寧省鞍山市海城市63歲的法輪功學員趙俊芳女士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1月2日,本網獲悉獲刑3年的遼寧省鞍山市海城市63歲的法輪功學員趙俊芳女士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趙俊芳:遼寧省鞍山市海城市法輪功學員,女,1962年生,2025年63歲。家住海城市西柳鎮東柳村。趙俊芳是內科醫生,1992年停薪留職、開辦個體診所。1998年開始修鍊法輪功。1999年7月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後,趙俊芳因給民眾宣講法輪功,曾於2003年、2015年兩次被中共法院判刑。 2025年5月28日上午,趙俊芳和另外2名法輪功學員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海城市國保大隊及北關派出所警察抓捕。隨即遭刑事拘留,後遭批捕、起訴,關押在鞍山市第一女子看守所;2025年10月21日在鞍山市立山法院開庭,被判刑3年。刑期至:2028年5月27日。   文章來源:維權網...
遭抓捕的荷蘭回國被捕留學生胡洋最新情況通報:警方試圖強迫胡洋媽媽停止信訪和發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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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抓捕的荷蘭回國被捕留學生胡洋最新情況通報:警方試圖強迫胡洋媽媽停止信訪和發帖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1月2日,本網獲悉:2025年7月26日被「尋釁滋事」抓捕至今,律師會見權利被剝奪。警方試圖強迫胡洋媽媽停止信訪和發帖,如此黑箱作業,當局究竟想掩蓋什麼? 胡洋媽媽今天通報:「感謝網友對胡洋的關心和關注,以下是近況: 10月28日,警方約談我,情況如下: 一、警方還是拒絕律師會見。警方強調偵查階段,此案還是不準律師會見。按照法律程序,離9月3日被正式批捕已將滿2個月,胡洋案件11月3日應提交檢察院。提交後可以安排會見。 二、信訪抗議強迫我刪帖。回復說發帖是我的權利,信訪也是我的權利。 三、請求上級領導不起訴,通過刑拘批評教育處罰和改過放過我兒子。 另外:警方把胡洋手寫的荷蘭房屋退房委託書給了我。還給我看了胡洋寫的報平安的信,我也回了信(因為平常不允許有任何通信)。」 對胡洋同學的境況,本網將持續關注。     文章來源:維權網...
獲刑3年的重慶市維權人士郭興梅女士的案情及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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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3年的重慶市維權人士郭興梅女士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1月2日,本網獲悉獲刑3年的重慶市維權人士郭興梅女士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郭興梅:女,1962年10月5日出生,重慶市人,住重慶市沙坪壩區天梨路199號附2號21-8號,失地訪民,網路活躍人士,常用推特(X平台)賬號:郭興梅@ASHymvDdEePWVL0、郭興梅@YdgZ6DlcGHVln9I,維權公民,中國在押維權人士。 2003年4月,曾因其所在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鎮二塘村黑石嘴社的土地及民房遭當地政府在沒有徵地批文前提下的強征,自此開始投訴,並走上漫長艱辛維權路;然而,20多年過去,其訴訟及多次上訪維權非但未解決任何問題,反遭當局維穩打壓,曾多次遭抓捕、關押;尤其是在維權艱辛路上,其不僅為自己維權,也為其他同命運者呼籲維權,故經常參加訪民群體活動並積極利用網路跟進、發聲;正基於此,其經常在中共當局所謂政治「敏感日」時期屢遭地方當局軟禁和跟蹤監控; 2016年8月-9月,因國際G20峰會在中國召開,其即被沙坪壩區覃家崗派出所警方與當地街道辦事處、梨園小區居民委員會三方連手軟禁,限制自由達7天;2017年5月,因「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會議在北京召開,其從5月11日起被覃家崗派出所警方及街道與小區管理部門聯合監控,並派多人監視和跟蹤多日; 2018年3月16日,中共「兩會」在北京召開期間,其因外出去法院追案,而被警方攔截並被關入派出所關押區,期間即不出具法律文書,也無詢問及筆錄;同年6月9日,因其到山東青島旅遊,又遭老家覃家崗派出所警員接回,並將其身份證毫無理由沒收,其索要遭拒;為此,其為捍衛法律尊嚴而向重慶市公安局發出《投訴書》,並將此投訴書發於網上; 2018年7月6日,又因其此前多次參與群體維權活動,竟被當地維穩部門視若「黑惡勢力」,並在其住宅小區里刻意掛橫幅「依法打擊在征地租地過程中煽顛群眾鬧事,組織策劃...
無錫轉業軍人被警察打至昏迷 投訴反遭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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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轉業軍人被警察打至昏迷 投訴反遭刑拘

無錫沈愛斌遭警察毆打重傷後再被刑拘。施暴者錫山區東亭派出所副所長戴灃被登上惡人綁榜。(網路圖片) 【大紀元2025年11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日前,無錫轉業軍人沈愛斌在錫山區東亭派出所遭毆打致昏迷住院。他向110投訴要求施暴者負責其治療費未果,10月31日反被當地梁溪分局以「尋釁滋事罪」拘留。 指揮毆打沈愛斌的是錫山區東亭派出所副所長戴灃,已被登入海外惡人榜。海外惡人榜義工給其家屬發去勸善簡訊。 無錢治療 抱傷出院 10月11日,70歲的老人浦興睇被東亭派出所傳喚。10月27日,沈愛斌和訪民沈曉玲陪同浦興睇前去索要傳喚通知書,但副所長戴灃拒絕出具。 當他們準備離開時,沈愛斌對瞪著他看的戴灃說,「看我幹啥?看我我就要拍照。」沒料這句話惹怒戴灃。戴灃一把搶過沈愛斌的手機翻看,後又指使一群特警毆打沈愛斌,將他打得滿臉鮮血。沈愛斌當場昏迷,被同行的訪民叫來120送去醫院急救。 醫生診斷說,沈愛斌的鼻樑骨移位,需手術,但沈愛斌無錢支付醫藥費。當天傍晚,沈愛斌打110報案投訴,要求東亭派出所須負責他的醫療費用,但相關部門置之不理。 10月29日,沈愛斌告訴大紀元記者,因為沒錢,醫生開的葯他也不敢去領,也無錢手術治療,只好出院回家。 投訴施暴警察 沈愛斌被拘留和抄家 10月28日,沈愛斌的委託人張玲曾投訴了施暴的警察戴灃,要求東亭派出所向傷者支付全部醫療費用,保障後續治療不受影響;要求對傷人事件立案調查,依法追究相關警察責任,要求返還被搶奪的手機及相關證據;要求派出所24小時內予以回應並落實,否則將通過上級公安部門、檢察機關、媒體等合法途徑持續維權,追究派出所相關責任。但是,張玲的投訴未被理會。 10月30日,沈愛斌反而被當地梁溪分局以涉嫌所謂「尋釁滋事」傳喚扣押。當天下午,梁溪分局刑警支隊警察對沈愛斌家進行搜查抄家。 ...
一個拿著手機拍攝的人——聲援張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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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拿著手機拍攝的人——聲援張展

我一直在關注這個瘦弱的女子。她看似柔弱,卻有一顆堅定的心。 她叫張展。因為在慘無人道的疫情封控期間拍下了政府不願被看到的真相,她被指控「尋釁滋事」,判刑四年。2024年出獄後,又被重新拘押,罪名換成了「以虛假信息損害國家形象」。如今,她再次面臨新的刑期。 一個拿著手機拍攝的人,卻成了國家的「敵人」——這正是中國的荒謬。 我第一次聽到「張展」這個名字,是在2020年那個令人窒息的春天。那時武漢封城,消息被封鎖,人們在恐懼與謊言中掙扎。就在所有人噤聲的時候,一個女子背著手機走上街頭,用微弱的信號記錄下醫院的混亂、方艙的哭聲、被封門的居民。她說:「如果我們都害怕發聲,這個國家就只剩下謊言。」 張展1983年生於陝西,畢業於西南財經大學。她曾是一名律師,相信法律能守護公義。但當她發現法律在權力面前無能為力,她選擇以公民的身份繼續發聲。她關注底層群體的處境,為他們寫下呼喊。 2020年,疫情爆發後,她獨自前往武漢,沒有支持、沒有資金,只憑一份良知。鏡頭裡的她沒有修飾,聲音顫抖卻堅定。她拍下的,是人們真實的生活——恐懼、無助、沉默。這些畫面,原本只是新聞,卻在中國成了罪行。因為中共害怕——他們害怕真相、害怕被揭穿、害怕輿論的力量。他們關心的從來不是人的生命,而是政權的安危。為了掩蓋謊言,他們必須讓那個捅破秘密的人消失。 張展是一名基督徒。她在獄中多次絕食,用身體抵抗不義。她說,她不求勝利,只求誠實。她的身體被折磨得極度虛弱,但她拒絕放棄。她用忍受告訴世界:真相值得付出代價。 我從未見過她,卻總在心裡記得她的名字。她讓我想到那些被迫沉默的人——記者、律師、普通公民。據「無國界記者組織」報告,中國是世界上關押記者最多的國家,至少有124名媒體工作者被拘押。在2025年的《世界新聞自由指數》中,中國在18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178位。        張展,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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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網:中國政策法律法規解讀(2025年10月)(第十四期)

編者按:中共二十屆四中全會召開,並無重大改革舉措和傳說中的人事變動,令外界大失所望。在中共建黨超過百年、建政超過七十年的今天,仍然需要印發《中國共產黨思想政治工作條例》,以此來統一思想,可見,雖然中共一黨獨大,精神上依然是四分五裂。 為確保北京城袞袞諸公的飲水安全,國務院特地發布了《密雲水庫水源保護條例》,實現飲水上的「特供」。在官方紅十字會醜聞頻出,公信力漸失,捐款日益減少的情況下,民政部發布《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名為規範慈善組織行為,實際上是變相打壓民間慈善機構。 國務院同意設立「全民閱讀活動周」,初衷毋庸置疑,但不排除在實施的過程當中又流於形式,且成為向學生強制推行課外刊物的借口,催生教育腐敗。中央網信辦再刷存在感,開展專項行動劍指網路直播打賞,不排除藉此機會整肅敢言主播或者機構。 「兩高」發布關於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司法解釋,雖然增加了司法機關針對相關案件的可操作性,但是,仍然存在諸多人權風險點,需要法律屆人事和案件當事人提高警惕。最高檢和公安部於6月底發布的《關於依法規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適用和監督的規定》,猶抱琵琶半遮面,沒有完全向社會公開,規定雖屬進步,但這一做法卻值得玩味。 本期目錄 一、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思想政治工作條例》 二、民政部發布《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 三、國務院公布《密雲水庫水源保護條例》 四、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地震應急預案》的通知 五、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全民閱讀活動周」 六、中央網信辦開展兩個月的 「清朗•整治網路直播打賞亂象」專項行動 七、「兩高」發布關於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司法解釋 八、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下發《關於依法規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適用和監督的規定》 一、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思想政治工作條例》 據新華社9月28日報道稱,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思想政治...
河南著名雜文家閔良臣案獄中來信:「將來如果做了什麼判決,請你們相信,那都是政治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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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著名雜文家閔良臣案獄中來信:「將來如果做了什麼判決,請你們相信,那都是政治判決。」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1月1日,本網獲悉:2025年8月,河南作家閔良臣在看守所給朋友們寫信,表示寫文章無罪——「將來如果做了什麼判決,請你們相信,那都是政治判決。」 2024年4月,閔良臣突然被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警方抓捕,自此失聯,後知其因之前在海外發表過290篇文章,故被控涉嫌「尋釁滋事罪」;2024年5月8日,他因在海外發表評論文章被捕,被指控在文章中「捏造虛假信息、誹謗信息詆毀我國政黨制度、政治體制及黨和國家領導人,損害國家形象,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後其案已被鄭州市中原區檢察院起訴並移交至法院。現獲悉閔良臣案件將於4月23日在鄭州市中原區法院開庭受審。目前閔良臣被羈押於鄭州市第三看守所。 閔良臣:1956年8月出生,河南省信陽市商城縣人,筆名謝天,前河南省第二紡織機械廠廠報編輯,多家報刊媒體副刊、評論版編輯,著名雜文、隨筆、時評作家,中國在押政治犯。 其早年失學,少年時期即開始謀生;文革期間,曾因中共政府發動「上山下鄉」(又稱知青下鄉、插隊落戶等,屬1950年代至1978年之間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共政府發動的一場席捲全國的政治運動),而在農村務農期間當過民辦老師; 1980年6月,又被招工到一家國營企業當工人;從1986年起,其開始在報刊發表諸如隨筆《偏愛讀魯迅》、雜文《「某」的自訴》、散文《遙寄情思》等很多文章;1993年,其轉至該企業廠報《河南二紡機報》擔任編輯; 1998年,其因工作單位效益甚差,8、9月份的工資一直發不下來,其遂離開企業,北上謀生;最初是在河北日報旗下的《雜文界》(後更名《雜文月刊》)任期刊編輯,1999年春又在《河南日報》旗下新創刊《城市早報》做副刊編輯,以編輯雜文、隨筆、故事及評論為主; 2002年7月,因《城市早報》合併至《河南日報》旗下的《大河報》,故其做《大河報》評論、新聞版編輯;2003年春,其又在《鄭州...
重慶維權人士郭興梅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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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維權人士郭興梅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3年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1月1日,本網獲悉:2025年10月30日,重慶維權人士郭興梅被渝北區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3年。 郭興梅:重慶維權人士,女,1962年10月5日生,重慶市沙坪壩區人。2003年4月,郭興梅所在沙坪壩區井口鎮二塘村黑石嘴社的土地及民房,被重慶市沙坪壩區政府在沒有徵地批文的情況下給強征了。從此,開始踏上了維權上訪的道路,但是20多年訴訟及上訪非但沒解決任何問題,反而多添了許多災難。 郭興梅女士於2024年6月28日被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一直羈押在重慶市沙坪壩區看守所。2025年10月30日,渝北區人民法院稱「自2018年起,郭興梅因拆遷問題不斷上訪,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甚至在境外媒體發表,嚴重危害社會安定……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郭興梅被判刑,是典型的因言獲罪。其刑期至:2027年6月27日。 對郭興梅的獄中境況,本網將持續關注。     文章來源:維權網...
江蘇無錫維權人士沈愛斌在派出所遭警察毆打後又遭刑事拘留  羈押在無錫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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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無錫維權人士沈愛斌在派出所遭警察毆打後又遭刑事拘留 羈押在無錫市看守所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0月31日,本網獲悉:2025年10月27日下午,江蘇無錫維權人士沈愛斌在無錫市公安局錫山分局東亭派出所,被該所副所長戴灃(警號221928)指使警察暴力毆打,送醫確診鼻樑骨折,頭部外傷,後送在無錫市江南大學附屬醫院住院。2025年10月31日上午11時,沈愛斌又被無錫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並抄家。隨即被羈押至無錫市看守所。   沈愛斌自2025年4月30日刑滿釋放後, 因持續維權已兩次被行政拘留,多次遭無錫警察施暴。 沈愛斌簡歷:1973年10月15日出生,江蘇省無錫市人,退伍軍人,原無錫市錫山區城管局城管大隊長,維權公民,公民記者,因維權多次遭當局拘留判刑。 2013年6月23日,因與丁紅芬、沈果冬等20餘人一起營救被非法拘禁於當地東郊賓館內「黑監獄」的訪民,及時救出5人(其中包括一位82歲的老婦人),遂被無錫市濱湖區警方於6月26日從家中帶走;7月3日,被當地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並遭到刑訊逼供;8月6日,被警方正式逮捕;後因無錫市濱湖區檢察院認定證據不足,兩次退偵,於2014年3月18日被取保候審;2014年5月19日再次因「2013.6.23營救黑監獄受害人事件」被刑拘,關押在無錫市第一看守所,後被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7日,被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法院以同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2015年3月12日刑滿出獄後,依然堅持維權,同時累遭當局非法監視、跟蹤、拘留及傳喚等迫害;2016年4月13日,因無錫市再現4·13大抓捕訪民事件再次被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拘37天,釋放後旋即被監視居住;同年8月23日因恐其在G20峰會期間持續維權而被無錫市警方行政拘留10天,同年9月2日被警方以涉「尋釁滋事罪」繼續刑拘,後被轉正式逮捕;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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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網:中國大陸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報告(2025年10月31日)第121期(共1706人)

本報告由維權網信息中心統計、撰寫與發布   2025年10月31日  目錄: 前言 一、本期報告概述 二、本月獲悉上期名錄中刑滿釋放的32人的名單及簡歷   三、本期獲悉獄中22人的動態信息(附簡歷) 1、彭立發、趙春紅2人被判刑 9年:彭立發 4年:趙春紅 2、陳艷秋、劉家財、伊力哈木·土赫提、高科、李原風、張森、常順、謝陽、常玉春、郝勁松、曾雨璇、楊紹政、黃之鋒、馮貴春、劉穎匡、何方美、趙雅靜、楊榮麗、肖書君、張展等20人獄中動態信息通報: 四、本期新增被刑事拘留的28人名單及簡歷: 李貴文、黃琳婷、胡洋、馬樹濤、李向陽、「109錫安教案」:金明日、王林、劉江、孫聰、高穎佳、尹會彬、劉炳彬、穩成林(原名:林書斌)、孫學、汪中。被羈押的十三位女性信徒包括:王聰、楊麗君、米沙(原名:魏雲斐)、明麗(原名:朱明立)、崔曉樂、吳小雨、李盛娟、胡燕子、戰歌、圖雅、安梅、黃春子、M 姐妹、 五、本期新增被判刑的24人的名單及簡歷 六、本期中國大陸1706名在押政治犯、良心犯刑期統計表   七、本期中國大陸1706名在押政治犯、良心犯名單索引 前言: 《維權網:中國大陸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報告》是維權網信息中心每月對大陸當下發生的羈押未判、強迫失蹤和已經判刑的各個政治犯、良心犯案例予以匯總、統計,最終編輯和撰寫了這一最新月度動態報告。 自本月度報告的第101期起,本報告全新改版。同時,鑒於中國人權捍衛者(CHRD)所屬的《中國大陸良心犯資料庫https://tenchu.org/pocd/public/   已將本網月度報告中所涉及的良心犯均全部收錄,因此,我們從101期起,將絕大多數本月沒有動態信息的良心犯簡歷不再在月度報告里顯示。 我們仍將把在押良心犯名錄附於報告內,讀者可以根據姓名登錄進入《中國大陸良心犯資料庫》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