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审计局为何七年不给网友贺宗文错审依据
近日网友贺宗文致函有关部门和媒体反映:他于2014年的一中标项目(总价包干)修建的仪陇县金城小学教学综合楼。该小学教学于2015年秋季开学前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质量验收合格。【2017】1号审计报告结果表明,41万元属于错审“予以纠正”。由于审计中出现误审,仪陇具审计局先后进行复审和决定重新审计,但历时七年,至今没有给他结算应得的41万元工程款也没有给他错审41万元的依据。
他多次找到仪陇具审计局领导,但至今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历时七年没有给他结算工程款?也没有给他错审41万元的依据?而且也未在前后两份《金城小学教学楼及附属审计报告和决定书审计金额对比表结论》上加盖公章。
以下是贺宗文反映全文:
关于对仪陇县审计局项目乱审计先后进行复审和决定重新审计仍不纠正,知错不改欺上瞒下,致使年逾七旬的我平白无辜损失数十万元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各大媒体领导
您们好!
我叫贺宗文,家住四川省仪陇县张公镇大北街223号,身份证号码512927194410052014联系电话:18608209043,以愿意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为保证,反映事情的真实性。请求依法解决仪陇县审计局出尔反尔“戏弄”仪陇县金城小学教学综合楼承建人的所作所为希望能引起各位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我们百姓伸冤。
仪陇县金城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是2015年秋季开学前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质量验收合格。【2017】1号审计报告结果表明,41万属于错审“予以纠正”。由于审计中出现误审,仪陇具审计局先后进行复审和决定重新审计,但直至今日仍原地踏步。历时七年,至今我未结到应得的41万元工程款,至使现在还有18名农民工拿不到工钱。受此影响,年逾七旬的我不仅平白无辜损失数十万元,且弄得身心疲惫。
事实与依据:
一、审计报告数据作假
2017年1月,仪陇县金城小学教学综合楼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