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強拆受害者尋釁滋事案開庭 被指荒謬
圖為2020年7月對張蘭英強拆案的新聞報導,被指控為「虛假信息」。(網頁截圖)
12月17日,天津維權人士張蘭英被控釁滋事案在天津市南開區法院開庭。張蘭英因在網上發布自家商品房被強拆和維權的信息再次面臨非法判刑。
自2020去年12月進京上訪被抓後,張蘭英被關押在南開區看守所已經一年了,鮮有消息傳出。根據稍早流傳出的律師不起訴法律意見書,張蘭英被起訴的所謂「犯罪事實」主要是二項:一是利用微博發布所謂「虛假言論」;二是網上一條「虛假信息」被瀏覽次數達2.8萬餘次。
2015年8月,張蘭英曾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三年,正是在天津市南開區法院。當時的所謂罪證是,張利用網路註冊「天津張蘭英7」等多個新浪微博賬戶發布「虛假言論」,散布南開區政府對其設置「黑監獄」等「不實言論」。直至2018年8月8日才得釋放。
這一次,當局如法炮製,稱其「 自2018年8月刑滿釋放後,利用網路註冊『張蘭英10』等等新浪微博賬戶,發布虛假信息16,206條,散布不實言論522條」,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
此外,「2020年7月14日,張蘭英通過微信,將其拆遷問題的圖片、文檔傳遞給譚秀萍等人,將拆遷的虛假信息發布至百度百家平台,虛假信息被瀏覽次數達2.8萬餘次、轉發138次,評論91次。」
旅居紐西蘭的河南維權人士邢鑒告訴大紀元記者,這就是屬於對言論的打擊。所謂發布到百度平台的虛假信息,是一篇新聞報導《天津南開:一個幸福的家庭由拆遷變得支離破碎》,發佈於2020年7月。
「當局把這個信息定位為『虛假信息』,這也太荒謬了,明擺著睜眼說瞎話。那篇文章中,證據是確實的、充分的,其中有兩個網頁是當局的官方網站上截的圖,而且說得確實很明白、證據充分。這也說明當局完全不講證據,罔顧事實。」他說。
據邢鑒推測,警方當時動用了很多的人力、物力、財力去封鎖這篇報導。因為在這篇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