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天镇县村支书杨顺义违法乱纪被村民实名举报
【核心提示】1998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对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作出规定。
其中,村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农(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所有的资产等内容是村务固定公开的内容;村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村集体土地、水面、山地开发、征用、租赁、承包情况列为村务定期公开的内容;村级道路、水利、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规划、立项、经费筹集、工程招标、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是村务即时公开的内容。
村务公开相关要求:各级党组织都要成立领导机构,要根据职能职责将各项公开的责任主体进行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目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严格落实每季度督查与不定期抽查、半年测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督查考核制度,并对督查考评情况进行通报。严格执行三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政策公开,不按规定要求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可是,在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张西河乡刘伸屯村,财务及村里账务混乱状况从国家1998年下发文件至今从未真正得到过遏制和纠正。
上面是举报视频
来自基层的百姓---闵世杰是这样反映他们村的父母官的,实名举报村支书杨顺义种种行径可谓劣迹斑斑:
【欺压百姓,霸占村民项目】2014春天,经村书记杨顺义亲手写申请,乡政府批准盖章,水利局同意给我打井,我前后投资八到九万元打成两口井解决了村民浇地难问题。在打井期间,杨顺义竟向我讨要10000元好处费。我拒绝后,2014年6月25日夜晚11时,他出言威胁说:“你不给我钱,我弄死你”。2015年春,水利局来接水时,杨顺义从中作梗,让我往山上接就能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