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0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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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魯山「寶林第一樓」: 污染違章佔地十年沒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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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魯山「寶林第一樓」: 污染違章佔地十年沒人管

今日觀察新聞社河南魯山訊(記者 王清 王金 報道)在平頂山市魯山縣磙子營鄉韓西村西北方向1.5公里處約有6畝農田(系韓西村一組的可耕地),從2011年下半年起,原籍寶林村村民張建軍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就租用這6畝地,在上面違法建起「寶林第一樓」大酒店。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沒有手續違規佔用農用地蓋房子應該是要拆除的。 圖:在莊稼地里沒有任何手續違法蓋起來的「寶林第一樓」大酒店。 近十年來,村民們一撥又一撥地多次向魯山縣國土部門舉報該酒店的非法佔地行為,國土部門也到現場來過,只是走走形式,一直沒有很好履行職責,組織人員進行拆除,恢復土地原狀,任其肆無忌憚破壞土地生態環境。就這樣違法酒店在村民的舉報及罵聲中,十年來一直屹立不倒! 2019年底,在媒體的調查採訪下,國土部門才象徵性地拆了該酒店一個角。目前該酒店管理人張建軍仍然挑戰著國家的法律底線,囂張地對外說:我就違法佔地了,你們能耐我如何!? 圖:「寶林第一樓」排放的污染物,破壞了生態環境。 另外,該酒店在沒有經過任何環保處理的情況下,就明目張胆地把生活垃圾等污染物排放到農田裡,污染物所到之處莊稼幾乎不生長。一到夏天,這裡就臭氣熏天,路過的村民均掩鼻而過,嚴重污染、破壞了周圍生態環境。現場的一位群眾氣憤地說:「這種情況我們多年來向環保部門投訴多次,但沒有任何作用,該酒店老闆背景深根子硬,財大氣粗,曾對外說沒有他擺不平的事兒。結果反而是適得其反,愈演愈烈。」 為什麼當地國土及環保部門不查處、拆除該違法建築並制止其非法排污的行為,任其大肆破壞土地生態環境呢?國土公職人員們拿著納稅人的錢,為什麼不給老百姓服務呢?這其中到底有沒有權利尋租的空間?誰是該酒店的幕後保護傘?希望當地主管部門給廣大公眾一個公開透明的說法! 對此後續發展,我們予以繼續關注! 轉自:https...
遼寧營口:得票520張的未能當選,得票316張的居然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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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營口:得票520張的未能當選,得票316張的居然當選?

遼寧營口:得票520張的未能當選,得票316張的居然當選? ——關於遼寧省營口市老邊區柳樹鎮書記卜凡勇操控小平村選舉的實名舉報信 舉報人:遼寧省營口市老邊區柳樹鎮小平村全體村民。 舉報人代表:劉春香,女,1961年2月24日生,漢族,農民,現住遼寧省營口市老邊區柳樹鎮小平村156號65,身份證號碼:210811196102240523 。 舉報人代表:李庫春,男,1951年11月18日生,漢族,農民,現住遼寧省營口市老邊區柳樹鎮小平村157號38 身份證號碼:210811195111180513。 舉報人代表:王志軍,男,漢族,1977年8月10日生,農民,現住遼寧省營口市老邊區柳樹鎮小平村157號105,身份證號碼:210811197708100511。 舉報人代表:高近環,女,漢族,1969年11月27日生,農民,現住遼寧省海城市牛庄鎮文化路61號樓14號,身份證號碼:210319196911271446。 舉報人代表:季昌深,男,漢族,1966年4月26日生,農民,現住遼寧省營口市老邊區柳樹鎮小平村117號53,身份證號碼:210811196604260516。 被舉報人:卜凡勇,男,現任柳樹鎮政府黨委書記。 舉報請求:1 依法追究被舉報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2 依照《村民委員會選舉法》確定候選人李雪峰當選小平村村主任。 事實理由: 最近,小平村村委會換屆選舉已經依法進行,全村882人以較高的熱情積極認真的參加了選舉。在參選過程中,絕大多數村民完全出於公心,嚴肅認真的行使了自己的選舉權,將自己神聖一票投給了應噹噹選的候選人。全體村民都希望通過此次換屆選舉產生新的一屆村委會,改變全村的落後面貌,鞏固脫貧成果,使得全體村民過上更加富裕的生活。 參選候選人李雪峰,男 45歲,當兵服役期間表...
四川:法官被指枉判 地產商零成本鯨吞企業上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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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官被指枉判 地產商零成本鯨吞企業上億資產

中國民生播報網訊(記者 趙炎 何薇薇):近日,四川大川壓縮機有限責任公司多名職工聯名向媒體反映: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劉某玫在該公司與四川鐵瑞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合同糾紛案中存在枉法判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該公司2000餘名職工及家屬強烈要求各級領導關注這一起 「地產商零成本鯨吞企業上億資產」的曠世奇案。 四川大川壓縮機有限責任公司系四川省「8+1」重點裝備鏈企業、四川省科技產業型企業、成都市重點機械製造企業、軍用物資採購動員供應商,該公司主要從事大中型工藝壓縮機的研發、製造、銷售,並在全國同行業綜合實力名列前茅。2019年,四川大川壓縮機有限責任公司與西安交大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專家組聯合研發的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氫能源液驅活塞壓縮機與車用高速離心空壓機,目前已進入樣機試驗攻堅階段,產品可望在今年下半年上市銷售。 四川大川壓縮機有限責任公司與四川鐵瑞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書》(首頁及末頁) 據相關惠企政策,四川大川壓縮機有限責任公司搬遷至當地工業園區後,老廠區土地符合「雙評補差」土地變性條件,公司的259畝工業用地可辦理土地用途變更手續。2017年3月18日,四川大川壓縮機有限責任公司與四川鐵瑞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以四川大川壓縮機有限責任公司現有工業用地完成用途變更手續為前提的土地轉讓《合作協議書》。協議第三條第十款特別約定:因政府政策原因不能實施,甲方(大川公司)及時向乙方(鐵瑞公司)退還已經支付的所有款項,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該《合作協議書》第三條第十款之規定:本協議因政府政策原因不能實施,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所有款項,且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這一份最終結果不確定,3.03億元合同總額僅為預期數,且至今雙方均不能推動的典型非金錢合同,令人料想不到的是,最後竟演繹成一起震驚全國的曠世奇案。 據大川公司職...
重慶巫山曲尺:鄉政府選擇執法被指涉嫌瀆職使養殖場被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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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巫山曲尺:鄉政府選擇執法被指涉嫌瀆職使養殖場被強拆

法治在線消息:近日,據一篇網路資料顯示內容:重慶巫山養殖場的春天在哪裡?另查詢據一篇巫山新聞播出內容顯示曲尺鄉政府聯合執法拆違建。同一個養殖場不同的內容主題,而第三方被強拆的養殖當事人觀點則認為:在重慶市巫山縣曲尺鄉轄區內合法養殖場遭鄉政府藉助聯合執法的名譽被選擇性執法導致養殖場被強拆鄉政府涉嫌瀆職。耐人尋味的是:相同手續和情形的養殖場竟然被曲尺鄉政府不同對待,更讓養殖戶田某匪夷所思的是:百米內其他同樣手續的養殖場卻屹立不倒,同一塊上下不足百米的養殖場竟然一拆一留。曲尺鄉政府這樣選擇性執法究竟是否涉嫌瀆職?還是背後有其他不為人知的交易? 內容回顧: 曲尺鄉被強拆的養殖場負責人田某本不是曲尺鄉人員,原養殖場在巫山縣巫峽鎮,只因在2019年4月份接巫峽鎮鎮政府通知他們的豬舍因某種原因被列為養殖禁養區,養殖場需遷址,巫峽鎮讓自行尋找地方繼續養殖,政府給予支持與配合。因原址屬於禁養區田某也積極配合鎮政府工作,在規定的時間內底價變賣了所有的生豬。 2019年8月,田某與田某權合夥在巫山縣曲尺鄉朝陽村六社流轉夏某承包土地及房屋共8畝用於建設新豬舍。巫山縣曲尺鄉朝陽村及監管部門均同意流轉土地用於養豬場建設,並在2019年8月15日,巫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給田某叔侄他們新建的養豬場頒發了營業執照。他們在巫山縣曲尺鄉朝陽村流轉夏某土地及房屋後,就陸續投入100多萬元進行養豬場基礎建設,2020年3月18日,巫山縣林業局工作人員來到他們建設工地,要求田某權停止建設,告知養豬場建設佔用了林地,並2020年3月17日巫山縣林業局給他們下達了《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要他們恢復原狀,並罰款11980元,田某叔侄按照規定繳納了罰款,也停止了養豬場建設,當時罰款的還有與田某叔侄相鄰不到80米的楊某養殖戶,楊某繳完罰款後可以繼續養殖並未恢復原狀,而田某卻是停止建設恢復原貌,如此選擇性執法顯然不公。2...
山東淄博:村幹部違法亂紀無人管,村書記極力包庇愚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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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淄博:村幹部違法亂紀無人管,村書記極力包庇愚弄百姓

見法貞 2020年12月中旬,本站和騰訊、今日頭條、網易等網路媒體報道了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北郊鎮西塢村22位村民的實名舉報,反映村書記見法貞,作為一名黨的基層領導幹部,在2017年醉酒駕車撞死人後不僅未被判刑,在黨內也未受到任何處理,而且至今依然是區人大代表,仍然控制著西塢村兩委班子,繼續稱霸一方;村副書記王淑勇的父親王振寬,在某教盛行時是一名組織者,通過關係卻順利的通過了入黨政審,而且還當上了村副書記。就是這樣的兩位村幹部,他們利用手中權力貪污腐敗、毀壞良田、橫行鄉里,私改承包合同謀取私利,村裡賬目長期不公開等問題。目前為止,村民們卻始終沒有得到鎮、區相關部門與村委會的合理答覆。 周村區北郊鎮西塢村村支部書記趙衍榮,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推諉說他是新來的不知道情況,讓記者去鎮上調查。多家網路媒體將調查的情況曝光之後,據村民們說,趙衍榮組織召開了全村黨員大會,他在會上講話時說:「這是小報記者,沒有採訪的權力,不是正規網站,報道的問題不真實、不可信、都是謠言,希望大家不要相信他們的報道。」與此同時,諸多網站關於此事的報道也被刪除了。這就是村民們聽到的全部答覆了。周村區、北郊鎮兩級黨委和政府的相關部門,始終沒有對村民反映的問題公布調查處理結果。趙衍榮作為鎮里指派到西塢村的村支部書記,剛到一個新單位,理應深入群眾了解情況,敢於面對村裡所存在的問題,積極配合上級認真調查問題的真相,如實客觀的向全體村民公布調查處理的情況,才能贏得群眾的信任,才能對得起指派提拔自己的鎮領導。但卻在全體黨員大會上說出毫無理論水平的講話,真實讓人貽笑大方!!這樣的村書記能把村裡工作治理好嗎?不得不讓人產生懷疑。 謊言掩蓋不了真相,事實始終勝於雄辯。那麼,讓我們回顧一下22名村民反映的主要問題,看看到底是誰在說謊。第一個問題:反映村書記見法貞,作為一名黨的基層領導幹部,在2017年醉酒駕車撞死...
安徽霍邱:被指用抄家式執行政策 二十年超額執行結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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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霍邱:被指用抄家式執行政策 二十年超額執行結不清

霍邱法院判令被執行人還款 ◆扣押評估拍賣多次執行 ◆被執行人稱「已遠遠超過債款」 ◆要求法院提供執行清單 ◆法院卻遲遲不提供執行清單 ◆被執行人律師出面終也沒看到被執行了的清單 ◆霍邱法院超越知情權執行◆未執行物品強行拉走20年未結案◆「糊塗」執行為哪般? 個人企業因經營不善導致的破產還貸,必須遵循相關法律程序才能保證還貸的合法公正性。 安徽省霍邱縣石店鎮彭橋村彭一組村民:當事人,因做農機生意貸款引發糾紛,霍邱法院作出「(2001)霍民二初字第40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當事人還貸,該案執行過程中,法院將查封扣押當事人庫存的產品、設備、農機配件等商品及房屋,進行了拍賣還貸,剩餘款項連帶責任人承擔,按理說當事人的債務糾紛就畫了句號。可在其後,法院又一次次對債務執行,讓當事人糾結不已,明明案件已經終結執行完畢,哪來的一次次奇怪的執行呀?他多次找到執行法官索要執行清單,法官總是種種借口拖延,就連當事人的代理律師向法官索要執行清單,20年了,法院也沒拿出這起案件的執行清單。 當事人:法庭時任庭長張某某、甘某等法官,在執行過程中,無休止的糊塗暗箱執行,執行款項過了頭,拒絕向當事人提供執行清單,侵犯了他的知情權和利益,已委託律師啟動相關法律程序! 案件由來:經營所需 80萬元貸款 惹的禍 據當事人回憶:2000年間,霍邱縣石店鎮彭橋村彭一組村民當事人,因受當地領導動員,由農行霍邱縣支行石店營業所主任徐某某擔保,在石店營業所貸款80萬元,讓當地農戶購買當事人的農機時先付款30%,,由此導致農戶欠賬太多無法收回,不能還清農行欠款。 農行石店營業所將當事人告上法庭。法院判令營業所主任徐某某承擔當事人向農行償還貸款的連帶責任。並將當事人庫存的產品、設備、農機配件等商品及房屋進行查封,進行了拍賣。 當事人敘述:2001年4月4日,農行霍邱縣支行石店營業所向霍邱縣人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一民事裁定終結吉林兩級法院錯誤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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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一民事裁定終結吉林兩級法院錯誤判決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做出(2020)最高法民再26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原審判決事實不清,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從而終結了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一錯誤判決。至此,遼源市西安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西安區政府)與遼源市綠洲速生豐產林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洲公司)一場持續三年多的土地官司終於出現了新的拐點。 據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2017)吉04民初63號民事判決書記載,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西安區政府與綠洲公司簽訂了西安區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村屯、工礦廢棄地減少掛鉤土地復墾調整利用項目的《協議書》。協議第一條約定:雙方在尊重歷史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簽訂本協議。2007年,乙方(綠洲公司)承接了利用工礦廢棄地開發建設遼源市速生豐產林原料林基地項目,並明確「土地所有權國有性質不變,土地使用權歸綠洲公司所有,使用年限為50年」。2012年,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採煤沉陷區範圍的廢棄地經過清理騰空後,整理復墾為耕地,不再作為速生豐產林項目造林面積,實施「西安區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村屯、工礦廢棄地減少掛鉤土地復墾調整利用項目」。甲方(西安區政府)確定為本項目承辦主體,乙方為本項目土地復墾建設單位。甲方實施的國有土地整理復墾後的耕地國有性質不變,乙方擁有使用權,使用年限為45年。第二條約定:甲方負責項目區的確定、實施規劃的編製和組織實施,並負責項目區地上障礙物的清理;乙方負責甲方主導的復墾區域內清理騰空土地整理復墾的具體施工,並嚴格按耕地復墾規範性標準施工,確保驗收合格。被告夏中軍在本院另案詢問筆錄中自認其為綠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因涉嫌犯罪夏中軍被羈押,綠洲公司的復墾工作停止至今,現綠洲公司負債巨大,無力再繼續履行協議,西安區政府訴至本院,請求解除雙方簽訂的《協議書》。 另查明,綠洲公司在「速生豐產林基地」項目投資資金總額為29,275,549.59元;綠洲公司森林資源資產...
河南息縣邢望力:致社會各界人士及網友的一封求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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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息縣邢望力:致社會各界人士及網友的一封求助信

尊敬的社會各界人士及網友們: 你們好! 我叫邢望力,曾用名:吳全力,男。漢族,農民,身份證號碼:413021197103******,聯繫電話:17629982233,住河南省信陽市息縣淮河街道辦事處曹園社區,戶籍所在地:息縣淮河街道辦事處(原城郊鄉)洪庄社區黃樓組。 邢望力父子(左:邢鑒,右:邢望力) 本人因維護自己這個小家正當合法權益被地方政府屢次打擊報復,多年來生活不得安寧!事實與理由如下: 醉酒駕駛釀車禍 篡改幼兒病歷私分賠償款 2002年7月2日,5周歲的我兒邢鑒在息淮路顧庄路段被信陽市棉麻公司司機陳汝洲一行酒後駕駛的車牌號為豫:S103409的桑塔納小車超速行駛緊急剎車,距剎車線10幾米將受到驚嚇的邢鑒撞飛一丈多高一丈多遠!緊急送入息縣人民醫院救治診斷為:「肝破裂傷口長10厘米、右腿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昏迷血都快流盡.......」至重症監護室......時任息縣城郊鄉黨委書記李學超等得知後指使洪文海等到醫院蓄意看望孩子,打著幫我們到交警隊協調解決的旗號,請主管交警隊的公安局副局長盧新平(已死)、交警隊大隊長畢金玉(已死)、副大隊長謝忠亮(時任)、中隊長邱繼紅(時任)等以重金收買拉他們下水,弄虛作假以橫穿馬路將我兒冤判同等責任,買通醫生夏應山私改孩子病歷、故意扣壓肇事方在交警隊的押金四萬元醫藥費不給,逼得我四處借錢自費救治,為要醫藥費我多次被非法行政拘留,妻子被交警群毆!雙方協調簽解決協議,李學超、盧新平等攔著不讓我們上樓把賠償款私分,拘留期間家裡我外公病死(氣的)都不讓我回家盡孝等等,以逼我全家進京上訪,目的把我拘留,勞教......用盡種種行政手段對我打擊報復,息縣當局曾威脅我說給貪官等花費已達三個多億元人民幣黑我,也要以權壓法......。 窮盡司法救濟途徑 無奈天安門自焚 窮盡司法救濟途徑的情況下,為了尋求公...
長春市朝陽區法院副院長包曉勇和法官孫國彬刁難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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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朝陽區法院副院長包曉勇和法官孫國彬刁難原告

正當全國上下政法系統全面開展系統學習與整頓之際,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法院副院長包曉勇與桂林法庭主審法官孫國彬,卻不認真學習黨中央關於加強法制建設,提高司法隊伍人員素質等相關規定與文件,不認真檢查自身不足,不努力提高思想覺悟,還在逆政法系統學習整頓之風而動,在一樁長達6年的離婚重審案上,大搞徇私舞弊,為被告站台,採取各種不當手段,故意刁難原告,拖延案件審理,給原告造成巨大的精神打擊及經濟損失。包曉勇與孫國彬二人在一樁離婚重審案上所犯錯誤,足以在這次政法系統學習整頓活動中作為反面教材,引起全國政法系統人員的借鑒。 事情要從去年說起,本人離婚案自2015年7月立案算起,歷經3次訴訟,耗時6年,最後被長春中級法院上訴法庭判決退回重審,2020年10月卷宗被送回原審法院即朝陽區法院,至今6個月有餘,可主審法官孫國彬與主管副院長包曉勇合謀,利用各種手段,人為製造各種借口,歪曲解讀法律條文,使之達到他們故意拖延審理、為被告的別有用心爭取時間,至今該案不予公告繼續無限期拖延。 一,主審法官孫國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作偽證 本人在朝陽區法院窗口查得2020年10月4日該案卷宗被送回朝陽區法院的,並被分到桂林法庭孫國彬法官主審,本人國慶節後即刻找到孫國彬法官,面談說明了6年來在貴院2次初審耗時4年及長春中院上訴的情況,同時提出公告請求並做有筆錄,孫國彬法官答應會儘快彙報研究。為使新來的法院院長能及時了解本人離婚案的具體情況,本人便給院長寫了情況說明信及公告請求。十幾天過去了,沒有任何消息,本人已找過主審法官孫國彬多次,仍無作用,回答是必須進行國際送達。本人的答覆是被告人就在國內,與原告捉迷藏,被告憑藉十年前原告曾出具的全權授權委託書,已將國內國外的房產及家庭財產全部處理完畢。國內國外地址電話全部改變,無法聯繫。所以,當上訴到長春中級法院時,長春中院便進行國內公告後開庭審理的,朝陽...
吉林「院長發現」推翻三級法院裁決,卻未指出具體錯誤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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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院長發現」推翻三級法院裁決,卻未指出具體錯誤引爭議

2021年3月8日,松花江畔著名的北大壺滑雪場腳下,已是春光明媚,曾經的建築商張德富卻獨自一人捲縮在一間很小的辦公室里,臉上刻滿了滄桑和坎坷......八年前,他實際施工了永吉縣北大壺鎮北來順商場,對方卻拒不給付工程款。打了七年的官司,他終於贏了,可是吉林市中級法院一個匪夷所思的「院長發現」,直接推翻了三級法院的裁判,將他本以全勝且已執行的官司打回原點,他感到十分不平:「這是多麼惡劣的司法環境?在吉林市,還有公理嗎?在這樣的司法環境下,吉林市的企業還能生存嗎?!」 許傳新拒不給付工程款,法院多次判令給付 張德富是吉林省吉林市人,曾經當過兵,是一名退伍軍人,退伍後干過一些工程。他向記者介紹:2012年7月,張德富與永吉縣北大壺鎮內的許傳新簽訂了建築施工合同,並同時進場施工。2013年10月30日竣工,並通過驗收合格已使用。之後在結算工程款的過程中,兩人出現分歧。2013年10月10日,張和另外兩人將工程結算書送達許傳新的傳新影樓,許拒絕簽字,許認為樓蓋完了,也開始使用了,不給結算就給不了工程款。無奈之下,張德富只好將許傳新訴至法院要求其給付工程款,永吉縣法院經開庭審理分別做出(2015)永民一初字第1031號和(2015)永民一初字第1032號兩個判決,其中(2015)永民一初字第1032號這樣記載: 經審理查明:......2013年5月31日,被告許傳新(甲方)與原告張德富(乙方)、嘉鑫公司(丙方)簽訂北來順商場、商住綜合樓、車庫項目轉讓合同,三方就該項目轉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該協議於2013年6月5日作廢。原告張德富借用凱達公司的施工資質,於2012年7月7日進場施工,建設北來順商場(三層),2013年10月30日竣工,並向建設單位管理部門報請竣工驗收。在建設過程中,均是被告許傳新給付原告張德富工程款。該樓實際建築面積6226.40平方米,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