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公安扣押物品拒不出具清单,物品丢失后仍态度蛮横——刘迎新案再曝公安违法乱象
【TNT时报2025年11月12日报导】2025年9月24日,律师刘迎新因所谓“诽谤罪”变更为监视居住而获释。该案由湖北大冶法院一审判处一年两个月,目前正处于二审阶段。
刘迎新是“709”事件中蒙难律师刘四新博士的弟弟,其本人亦为律师。案件起因于他在互联网上公开揭露原籍湖北大冶的石野(本名石义权)冒充记者、假借所谓作家的身份进行骗财骗色的行为。此后,石野勾结时任大冶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现任黄石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开广,以及大冶市公安局副政委吴远国,对刘迎新构陷“诽谤罪”。
据知情人士透露,黄开广曾在其与石野的微信私聊中明确承诺,由吴远国亲自督办此案。而吴远国与石野为多年的老相识,却未依法回避,明显存在利益冲突。多方调查也证实,刘迎新所曝光的石野骗财骗色行为基本属实,根本不构成诽谤。根据中国法律,自诉类诽谤案件应由法院受理后、并经委托公安协助调查,而公安机关无权擅自立案侦查。
然而,早在石野向法院自诉前半年,大冶市公安局东岳路派出所就在吴远国的“督办”下,对刘迎新展开所谓“侦查”,并直接将案件移送法院,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大冶公安在程序上的越权行为,使案件从一开始便带有明显的“定罪意图”。
更令人震惊的是,大冶公安在扣押刘迎新个人物品时,竟拒绝依法出具扣押物品清单。9月24日刘迎新出狱后,与其兄长刘四新博士前往东岳路派出所领取物品。值班副所长卫警智安排辅警查找后,竟声称“东西不见了”。刘迎新进入房间查看,只找到一个旅行背包和一个指甲剪,其余包括衣物、药品、以及装有护照、驾照、身份证的小包全部不翼而飞。
面对质问,卫警智副所长不仅没有道歉,反而以傲慢态度回应:“找不到了,怎么办?” 这一言行引发在场人员震惊与愤慨,也再次揭示出部分基层公安在执法中长期存在的傲慢与失责问题。
据多名从大冶看守所释放的人员反映,大冶公安“扣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