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公安扣押物品拒不出具清單,物品丟失後仍態度蠻橫——劉迎新案再曝公安違法亂象
【TNT時報2025年11月12日報導】2025年9月24日,律師劉迎新因所謂「誹謗罪」變更為監視居住而獲釋。該案由湖北大冶法院一審判處一年兩個月,目前正處於二審階段。
劉迎新是「709」事件中蒙難律師劉四新博士的弟弟,其本人亦為律師。案件起因於他在互聯網上公開揭露原籍湖北大冶的石野(本名石義權)冒充記者、假借所謂作家的身份進行騙財騙色的行為。此後,石野勾結時任大冶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現任黃石市公安局副局長黃開廣,以及大冶市公安局副政委吳遠國,對劉迎新構陷「誹謗罪」。
據知情人士透露,黃開廣曾在其與石野的微信私聊中明確承諾,由吳遠國親自督辦此案。而吳遠國與石野為多年的老相識,卻未依法迴避,明顯存在利益衝突。多方調查也證實,劉迎新所曝光的石野騙財騙色行為基本屬實,根本不構成誹謗。根據中國法律,自訴類誹謗案件應由法院受理後、並經委託公安協助調查,而公安機關無權擅自立案偵查。
然而,早在石野向法院自訴前半年,大冶市公安局東嶽路派出所就在吳遠國的「督辦」下,對劉迎新展開所謂「偵查」,並直接將案件移送法院,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大冶公安在程序上的越權行為,使案件從一開始便帶有明顯的「定罪意圖」。
更令人震驚的是,大冶公安在扣押劉迎新個人物品時,竟拒絕依法出具扣押物品清單。9月24日劉迎新出獄後,與其兄長劉四新博士前往東嶽路派出所領取物品。值班副所長衛警智安排輔警查找後,竟聲稱「東西不見了」。劉迎新進入房間查看,只找到一個旅行背包和一個指甲剪,其餘包括衣物、藥品、以及裝有護照、駕照、身份證的小包全部不翼而飛。
面對質問,衛警智副所長不僅沒有道歉,反而以傲慢態度回應:「找不到了,怎麼辦?」 這一言行引發在場人員震驚與憤慨,也再次揭示出部分基層公安在執法中長期存在的傲慢與失責問題。
據多名從大冶看守所釋放的人員反映,大冶公安「扣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