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8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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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騰宇父親電話呼出呼入功能全部遭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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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騰宇父親電話呼出呼入功能全部遭到限制

牛騰宇因「惡俗圍基案」一審被中共判刑14年,羈押期間遭酷刑。因牛騰宇的代理律師在長達半年的時間裡無法閱卷,近日牛騰宇母親王海琴前往廣東為子伸冤,要求允許律師進行閱卷。與此同時,牛騰宇父親的手機號被凍結,呼出呼入功能全部遭到限制,無法使用。 王海琴住在廣州市內酒店的第一天,機器人給其房間送了一份雞湯,因她並沒有訂購,所以不敢享用。 第二天山西省晉城市反詐中心凍結了牛騰宇父親的全部手機號,呼出呼入功能全部遭到限制,無法使用。 在這之前,由於楊曄(上海)、廣東當局、以及他們的黑後台曾多次要求反詐中心對王海琴的手機號、銀行卡進行凍結,導致王海琴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王海琴認為以上事件與他們不無關聯! 2025年10月30日,王海琴再次到廣東高院,接待她的法官告之:王海琴於10月28日提出的訴求結果,領導不同意牛騰宇的律師閱卷。 王海琴表示,「這位法官很無奈,因在廣東省高院並非依法律行政,而是按照領導的指示辦事。他曾因依法安排閱卷,其助理遭停職處分。」 據悉,2019年廣東省公安廳原廳長李春生為了拍馬屁邀功,命令茂名市公安局非法抓捕了一批無辜青少年。 李春生要求茂名、佛山兩地的公安,對他們進行了一番極為殘酷的酷刑虐待。而後,在中國某高級權貴的僕從——楊曄(上海)的命令下,廣東省政法委要求對那批被抓的無辜青少年中的24人進行冤判。 王海琴的兒子牛騰宇就在其中,楊曄(上海)下令,要求廣東當局對牛騰宇進行毒打和折磨。佛山、茂名兩地公安將牛騰宇打得體無完膚,楊曄又向廣東政法委下令,要求將牛騰宇列為主犯。在廣東政法委的指使下,廣東省公、檢、法將牛騰宇冤判了14年。 從2019年牛騰宇被抓走開始,王海琴便開始為子伸冤,楊曄(上海)、廣東政法委以及他們的黑後台便持續對王海琴進行迫害。包括但不限於:投毒、綁架、襲擊、噪音騷擾、造謠污衊、破壞...
律師和家屬再次要求會見胡洋被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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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和家屬再次要求會見胡洋被刁難

荷蘭留學生胡洋回國在機場就被刑拘至今已經超過一百天時間。近日,胡洋母親和律師再次前往鄭州第三看守所等待會見胡洋,繼續面臨各種為難,依然無法會見。 2025年10月31日,鄭州警方已將胡洋案件送達檢察院,按規定檢察院要到看守所辦理換壓手續。 2025年11月6日,胡洋母親和律師一早到鄭州第三看守所等待會見胡洋,發現還是沒有辦理換壓手續,沒有辦理換壓手續之前還是不準律師會見。 等待一會兒之後,檢察院才來看守所辦理換壓手續,現在檢察院正在會見胡洋,律師要等檢察院會見完才能辦理會見手續。 胡洋母親和律師在登記處等待辦理會見手續,太焦心了,不知胡洋近況可好,胡洋母親表示快崩潰了…… 隨後律師接到司法局電話,說是敏感案件需要律師報備,估計今天會見又成問題。 最後,律師再次爭取要求會見無果,目前律師已回去準備報備司法局的材料,今天他們依然無法會見到胡洋。 據悉,胡洋回國探親,於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機場被公安以尋釁滋事罪抓捕,隨後被鄭州警方刑事拘留,羈押在鄭州市第三看守所。 9月1日,胡洋母親在網上發布求助信息,急尋胡洋在歐洲的同學朋友,幫胡洋及吳昊宇二人收拾物品,辦理退掉房租等手續。望胡洋或吳昊宇的朋友見到此消息互相轉告,尋求更多認識他倆的朋友幫助解決難題。 當日下午就有維穩人員找到胡洋母親談話,強行要求她刪帖。胡洋母親表示,「自己發個尋人求助信息不犯法,兒子房子不退每月近2000歐的租金誰負責?房東告我誰負法律責任?個人重要東西丟了誰負責?大學那麼多費用誰來幫我退?幫朋友帶的物品和剩餘的錢寄退給誰?上了失信名單以後怎麼立足於社會?誰來替我兒子的人生負責?無語!」 9月3號,胡洋被以尋釁滋事罪正式批捕。據稱,其羈押期間一直不允許律師會見。 10月10日胡洋母親去看守所給胡洋送過冬棉衣等物品,被看守所告知棉被個人無法送...
重慶市沙坪壩區居民集體聲明張貼安民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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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沙坪壩區居民集體聲明張貼安民告示

我們是重慶市沙坪壩區居民。 居住在沙坪壩區勞動路、教院路、百年世家、三峽大廈,與重慶大學相園村地塊相鄰。 重慶大學B區校外位於相園村的一塊地有一段圍著它的圍牆,幾年前修建在國有空地上,並完全佔據了人行道。這裡是沙坪壩正街通往磁器口的必經公路,本來就是兩車道,現在又沒有人行道,因此這裡交通事故頻發,過往行人怨聲載道。 近年來沙坪壩區人大代表多次投訴該圍牆,要求圍牆後退,讓出人行道,讓出國有土地,但是重慶大學置若罔聞。現在重慶大學明確表示圍牆不是他們學校修的,沙坪壩街道辦事處郭家川副主任也公開表態圍牆不知是誰修的,但決不是重慶大學修的。 既然有上述兩個部門的說辭,那我們眾鄰居貼出公示,從貼出之日起30日內無人認領我們自己動拆除該圍牆,讓老百姓平安出行。 以下為眾鄰居簽名:2025年10月31日(簽名列表) 來源:民生觀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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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4年的大連籍法輪功學員姜雲天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1月7日,本網獲悉獲刑4年的大連籍法輪功學員姜雲天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姜雲天:大連籍法輪功學員,男,1967年2月5日生,2025年58歲,原居住在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1998年,姜雲天開始修鍊法輪功。1999年7月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姜雲天因堅持法輪功信仰,二十多年來遭到中共人員的綁架、關押,曾被勞教三年、判刑十年,獄中遭到殘酷迫害。 姜雲天先生2024年7月12日在廣州市被當地警察抓捕,繼而遭司法迫害,被廣州市荔灣區法院判刑4年。姜雲天上訴後,廣州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刑期至:2028年7月11日。   文章來源:維權網
四川人權律師盧思位獄後備受歧視和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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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權律師盧思位獄後備受歧視和騷擾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1月7日,本網獲悉:四川人權律師盧思位獄後備受歧視和騷擾。 據盧思位律師的妻子張春曉:「2025年11月5日,思位在四川成都天府機場遭遇歧視性的差別安檢對待。他無法通過機場的自助通道,安檢時需要脫鞋接受反覆檢查。9月下旬他在四川雙流機場遭遇同樣的情況,這說明對他的歧視和騷擾不是偶然性的巧合。他向機場工作人員詢問情況,機場工作人員解釋說他的身份證被四川省公安廳標註為重點人員,因此需要嚴格安檢。後來機場工作人員還叫來了三位警察,但是警察不承認是他們標註的重點人口,把責任推給民航部門。 思位現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在遭到逼迫。以前做律師時,他在銀行的信用非常好,可以隨時在銀行提取隨借隨還幾十萬的資金,但是他出獄後,銀行的信用額度已變為零。他前幾天在網路貸款機構試圖借貸一些生活費周轉,授信額度顯示只有2600元人民幣。 思位的遭遇再次印證了中國存在一套對所謂的「重點人口」進行全方位迫害的系統——那就是徹底切斷一個人的生活來源,讓他們邊緣化,直至成為一座孤島。 四川省各級公安部門,停止你們的一切惡行!為自己的子孫積點陰德!!」 文章來源:維權網...
河南省息縣人權捍衛者邢望力案二審在息縣開庭:再次證實無報案人、無報警記錄、無受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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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息縣人權捍衛者邢望力案二審在息縣開庭:再次證實無報案人、無報警記錄、無受案登記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1月7日,本網獲悉:2025年10月28日下午3時,河南省息縣人權捍衛者邢望力一案二審在息縣法院開庭。此次庭審再次證實,案件中依然不存在報案人、報警記錄和受案登記。 據了解,當天信陽市檢察院共有三名檢察人員出庭,但僅有一名女檢察官發言,仍堅持支持一審判決「證據確鑿、定罪正確」,其餘兩名助理檢察官全程未作陳述。庭審過程中,當辯護律師指出案件程序嚴重違法、證據不足,並認為此案是在「維穩壓力下以刑化訪、打擊報復」的產物時,要求公訴人認真核實證據,該女檢察官未對關鍵事實作出回應,反而公然打斷辯護律師發言,指控辯護律師「人身攻擊」。 案件材料顯示,在所謂「報案」發生之前,息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陳萬一便開始向負責「穩控」邢望力家人的社區工作人員搜集證言。這些人員長期承擔維穩任務,與案件存在明顯利害關係,其證言完全喪失客觀性。 本案中的兩名所謂「受害人」為息縣淮河街道辦事處洪庄社區黨支部書記洪傑與曹園社區黨支部書記官敏,二人長期維穩邢望力全家。洪傑雖有接報案登記表,但其本人在一審庭審中及錄音證據里明確表示自己從未報案,稱「是陳萬一搞出來的事情」。邢望力妻子徐金翠與洪傑的通話錄音中,洪傑更以發誓的方式否認報案事實,表明該報案登記表系偽造。而官敏雖被列為「受害人」,卻連最基本的接報案登記表都不存在。徐金翠與官敏的錄音通話同樣證實,官敏從未報警,也未主動參與案件。 一審中,公訴人崔書林未經合議庭允許,擅自通知公安補充所謂「證據材料」,並出具「洪傑上門報案」的說明,但依然無法解釋報案時間、報案人身份及受案登記的真實來源。更為嚴重的是,一審法院審判長徐煒程從未通知官敏以「被害人」身份參加庭審,違反刑事訴訟法關於被害人參與權的程序規定,損害了被告人及上訴人的合法訴訟權利。根據一審庭審筆錄,法院僅有「電話通知洪傑出庭」的記錄,並無任何「官敏」的通知,庭審中,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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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2年的山東東營市法輪功學員張秀群女士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1月6日,本網獲悉獲刑2年的山東東營市法輪功學員張秀群女士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張秀群:山東東營市法輪功學員,女,1955年生,現年七旬,勝利油田退休職工,住東營市孤島鎮。一九九六年四月,張秀群修鍊法輪功。因堅持修鍊法輪功,遭中共關洗腦班、綁架等迫害。 2024年4月24日張秀群在菜市場,被便衣警察抓捕。關押到孤島鎮濟南軍馬場派出所。隨後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訴。後獲悉,張秀群被東營區法院判刑2年,先被關押在東營市看守所,後轉監到山東省女子監獄。獄中整個人被迫害得非常消瘦,都脫了相。刑期至:2026年4月23日。   文章來源:維權網...
從燈塔到牢籠:香港自由的最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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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燈塔到牢籠:香港自由的最後十年

這是一座城市的人權墜落史,也是一段文明自我沉默的記錄。 2019年的夏天,香港街頭的呼喊仍在空氣中回蕩。那時的夜空亮著手機的光,像一片星海。人們舉著標語、撐著雨傘,歌聲與催淚彈交織——那是一個城市的覺醒,短暫卻耀眼。 幾年後,街頭安靜了。 《蘋果日報》關門,《立場新聞》被查封,維園的燭光不再亮起。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生效,這一天成了自由墜落的起點。 《國安法》的條文寫滿模糊的罪名——「分裂國家」「顛覆政權」「勾結外國勢力」。被定罪的,卻是記者、學生、議員與工會領袖。 據國際特赦組織與人權觀察統計,自法案實施以來,已有一千二百多人被捕,包括黎智英、周庭、戴耀廷等民主派人士。新聞自由指數從2019年的第73位跌至2025年的第175位。法律成了「合法化的枷鎖」,讓恐懼成為秩序。人們學會在沉默中自我審查,在恐懼里點頭。 英國統治時期的香港以司法獨立著稱。如今,審理「國安案件」的法官需經港府批准,政治成了裁決的前提。2024年,英國與加拿大法官相繼辭任,公開表示「香港法治已不復存在」。留下的法官選擇沉默。當權力以恐懼維穩,司法的尊嚴也隨之消解。 《蘋果日報》印刷機停下的那一夜,許多人在雨中等待。他們把最後一期報紙當作紀念品,也當作墓志銘。「沒有真相的地方,就沒有明天。」——黎智英的這句話,如今成了法庭「證物」。 媒體被封,工會與NGO解散。記者帶著手稿與真相流亡海外。他們不是逃離,而是被迫帶著真相離開。 人權墜落,不止於新聞頭條。教科書被改寫,課堂不再提「公民」;網路刪帖、舉報、自我審查成了本能;街頭藝術需層層審批。從思想到表達,自由的空間一點點被壓縮。極權並不總靠暴力,它更擅長用制度磨平人的意志。當恐懼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沉默就成了本能。 三十多年來,支聯會在維園點亮燭光,紀念八九的死難者。如今,舉燭的...
獲刑14年的維吾爾族作家、翻譯家艾合麥提江·居麥的案情及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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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14年的維吾爾族作家、翻譯家艾合麥提江·居麥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1月6日,本網獲悉獲刑14年的維吾爾族作家、翻譯家艾合麥提江·居麥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艾合麥提江·居麥:1974年5月10日出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人,維烏爾族名EhmetjanJume,原喀什疏附縣第一中學語文教師兼教研室主任,維吾爾族作家、翻譯家,中國在押政治犯。 早年曾在新疆喀什師範學院(2015年更名為喀什大學)攻讀,主修政治學;大學畢業後,其即在喀什地區疏附縣第一中學工作,擔任語文教師,後又兼任教研室主任,此外還曾在一所名為烏魯木齊馬哈茂德語文學校的民辦學校任教;因酷愛文字編輯、寫作和翻譯,其編寫了《世界與我》、《歷史與我》、《社會與我》等高中教科書(為紀念其成就,此類書於2022年還在土耳其伊斯坦布爾出版);因其漢語很好,就將一些中文書籍積極翻譯成維吾爾語並撰寫文章,還翻譯了一部由美籍阿富汗裔作家卡勒德·胡賽尼(Khaled Housseini)創作的長篇小說《燦爛千陽》的維吾爾語版本(尚未出版); 2006年,因其哥哥買買特江·居麥(Memetjan Jume)正在美國參加領導力培訓班,遂其受累被刑拘;羈押期間,曾遭遇酷刑和毆打,直至一個月後,在其學校和疏附縣教育局的同事為其極力辯護之下終獲釋放; 2009年7月- 11月,因新疆發生7·5事件後不久,其前往在北京的美國大使館辦理出國簽證手續,遂再次被警方拘留,後又在其同事的呼籲和證明下才被釋放; 2017年5月18日,其第三次再被抓捕,並送喀什市工業園區一個教育培訓營(警方記錄顯示曾在喀什市國民教育學校等地關押)拘押了2年; 2019年獲悉,其遂在培訓營期間表現良好,但最終仍被新疆當局指控,其因與已在美國生活,並在自由亞洲電台(RFA)維吾爾語部擔任副主任的兄長買買特江·居麥(Memetjan Jume)有聯繫,同時又在其家中發現「宣揚極端主...
鄂倫春耕地保衛案 | 一家三口被抓,總算出來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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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倫春耕地保衛案 | 一家三口被抓,總算出來一個

本文來源:煒衡刑辯  徐昕助理 2025年11月3日,郝毅、焦粉菊、徐昕等律師法律援助的一家三口被抓的張丙強被取保候審,在以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被羈押了173天後,終於走出了看守所,重獲自由。 初秋的鄂倫春,已是白雪覆蓋。撂荒的耕地,今年已無法耕種。重獲自由的張丙強,也仍然要奔波在為自己、為兄弟、為母親洗冤的路上。 2025年6月以來,徐昕老師陸續接到內蒙古自治區鄂倫春自治旗幾十位農民的求助信。信中稱農民耕種國土空間規劃為耕地的土地,反而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被追究刑事責任,這在鄂倫春不是個別現象,涉案農民上百戶,土地10萬餘畝。如今,大片國家基本農田撂荒棄耕,已經對國家糧食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同時,如果農民土地被沒收,還要面臨牢獄之災,很可能引發大範圍群體性事件。 經研究發現,涉案農民耕種的基本都是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中確定的「耕地」,在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時被劃入「18億畝耕地保護紅線」,其中還有一大部分國家斥巨資建設的高標準基本農田。農民每年都按照鄂倫春自治旗政府的要求繳納土地有償使用費,旗政府對土地編輯地籍台賬,統一管理。農民耕種這些土地完全合法,且是國家鼓勵的,最多只是土地權屬糾紛,不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2024年,鄂倫春自治旗政府已經發布多份紅頭文件,鼓勵農民將紅線範圍內棄耕、休耕及撂荒地進行復耕。鄂倫春旗法院、檢察院,以及內蒙古大興安嶺森林公安局及下屬分局,在紅線範圍內耕種涉案地塊處理結果,至少有50起左右案子作出了無罪、不起訴以及撤銷案件的決定。這些政府通知和司法文書都代表了政府、司法機關的官方意見。農民在這些政策和文件的指導下開始復墾複耕紅線內耕地。 但2025年3月以來,自治區有關部門聯合制訂了一些辦案規則,開展毀林毀草的專項整治行動。這些辦案規則「以權屬證書」為認定地類依據,違背了《刑法》《土地管理法》等上位法中規定的「國家實行土地...